&esp;&esp;五天后,温大人到兵部拜访沐晟,通报了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:游徼在实施犯罪时被当场抓获。
&esp;&esp;有了怀疑对象之后,大家回过头去想之前调查的情况,就分析出很多蛛丝马迹,对游徼实施了紧密盯防。
&esp;&esp;这个人可能是有点有恃无恐了,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还敢顶风作案。
&esp;&esp;“初步审讯也证实了尊夫人的猜测,他就是因为入赘一事对妻子怀恨在心,又不敢跟妻子发作,所以,每次在家里觉得不痛快了,就出去找人发泄。”
&esp;&esp;沐晟不理解入赘和恨妻子有什么因果关系,温大人解释道:“这个人家里穷,兄弟五个都娶不上媳妇,他父母就把他送出去了,说是入赘,但是跟卖了差不多。和父母断绝关系,还改了妻姓。他觉得自尊受损,抬不起头来。虽然大家对他都挺和善的,他却觉得人家都是虚情假意,背地里指不定怎么骂他呢。”
&esp;&esp;“这回犯事,仅仅是因为他在外面忙完回到家,小丫鬟端茶倒水不及时,他就觉得妻子家人看不起他,连丫鬟都敢怠慢他,进而又觉得妇人没一个好东西,当天晚上就去了村里一户妇人家里。”
&esp;&esp;沐晟:“……”
&esp;&esp;他是真的理解不了这种人的脑子。
&esp;&esp;卖你的是爹娘,你恨人家买主干什么?人家买了你,给了你爹娘钱财,你家人因此改善了生活,倒是人家的错了?过上好日子还不知足,还得处处挑毛病,小丫鬟伺候不及时可能有很多原因,也不见得就是慢待。要是慢待你,人家天天慢待你,还能偶尔来这么一次吗?
&esp;&esp;真是脑子不清醒。
&esp;&esp;“抓住了就好,以后也就不会再有人受害了,他妻子也解脱了。”
&esp;&esp;“他妻子对他做的事情一无所知,他被抓了之后,他妻子是满脸的不可置信,完全不相信自己相公能干出这种事,据说当场就昏死过去了。”
&esp;&esp;“这种人就该千刀万剐。”
&esp;&esp;“唉,谁说不是呢。他那妻子也是可怜,俩人成亲四年多,孩子都两岁多了。据他说,这个孩子的出生就是他犯事的直接原因,因为孩子不跟他姓,上的是妻子家的族谱,所以他当时就忍不下去了。”
&esp;&esp;“都是借口!自己懦弱无能,就把责任都怪到别人头上。”
&esp;&esp;温大人频频点头,他也是这么想的,一个人真的强大了,心理就不可能脆弱成这个熊样。只有自己没本事的窝囊废,才会有这种想法。
&esp;&esp;第156章 永宁郡主
&esp;&esp;这个案子是在京兆府审理的,不公开审理,只提审了罪犯,没有让受害者到庭,主要是为了保护受害者,其次也是为了保护罪犯家属。
&esp;&esp;因为说到底,这名罪犯的妻儿并没有从他的犯罪活动中获益,恰恰相反,他们的未来可能都会因此而蒙上一层阴影,他们也是受害者。
&esp;&esp;父母犯罪会累及子女,这种情况自古有之,有制度设计的原因,有社会引导的因素。在某种程度上,这是一种减少犯罪行为的有效措施,寄希望于犯罪分子还有点人性:哪怕是为了亲人和子孙后代,也尽可能不要让自己违法犯罪。
&esp;&esp;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也是要鼓励家人互相监督,不要让自己家里出犯罪分子,毕竟,一人犯罪,全家倒霉。
&esp;&esp;这种思想要是宣传好了,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。
&esp;&esp;就好像王阳明在江西剿匪时发明的“十家牌法”,就非常有效,为了不被连坐,人人都成了王大人的间谍,举报土匪十分积极,大义灭亲的也不在少数。
&esp;&esp;安业县的这个案子,受害者全是妇人,温大人颇有恻隐之心,尽最大努力保护了她们的隐私。在这个封建社会,算得上是一位颇为开明仁义的好官。
&esp;&esp;罪犯落网了,云汐就开始着手准备出行的事宜。
&esp;&esp;所谓安业县离京都很远,其实也不过一百多里地,放到后世,这点距离算什么呀?但是在这个时代,还真算得上远。之前京兆府捕快们去办案,都是骑快马,半天可达。要是乘马车的话,得花两天的时间。
&esp;&esp;倒是无需露宿,距京七十里外,就是青云驿,是官方驿站,完全可以在那里休息,第二日再继续出发。
&esp;&esp;即便如此,要准备的东西还是也不少,预计当天需要出动三辆马车。
&esp;&esp;因为八月节临近,两口子商量好,过完节